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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主变高压侧:电流表、无功电力表。
b).主变中、低压侧:电流表、有功、无功电力表及有功、无功电度表。
c).35kV线路:电流表、有功、无功电力表,县区间分界点还应有指示送、受电量的有功及无功电度表。
d).10kV线路:电流表、有功电度表。
e).各级电压监测点母线:电压表、电压监测仪。
4.9高压试验班职责
4.9.1根据调度中心通知完成无载调压变主变分接头的调整。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电压无功管理基本技术要求
5.1.1电力系统的无功电源与无功负荷,应采用分层和分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和运行,并应具有灵活的无功电力调节能力与检修备用。
5.1.2**县电网无功电源总容量应大于最大自然无功负荷的1.15倍。全网各变电站必须按主变容量的10%~30%安装无功补偿设备。
5.1.3在主变最大负荷时,35kV及以下变电站应大于0.9;主变最小负荷时,一次侧功率因数35kV及以下变电站应小于0.95。
5.1.4用户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为0.90及以上,其他100kVA(kW)及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及以上。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及以上。
5.1.5为保证用户端电压质量和降低线损,**县电网电压的调整应实行逆调压方式。
5.1.6电网中直接向10kV配电网供电的降压变压器,应选用有载调压型。电力用户对电压质量要求高于本标准电压允许偏差值范围的,该用户应选用有载调压变压器。
5.1.7电压调整首先应按无功电力分层、分区就地平衡的原则,优先满足力率水平,保证并联电容器装置的正确投退。若电压水平仍不符合要求时,再调整变压器分接开关位置,使电压恢复到合格范围。经上述调整后母线电压仍超过允许偏差范围时,应报告值班调度员进行处理。
5.2各级电压的监视点设置要求
5.2.1 35kV网电压监视点不少于5个。
5.2.2变电站10kV母线(未接有的负荷除外)不少于3个。
5.3电压监视点的电压允许偏差范围(以额定电压为准)
5.3.1 35kV母线电压规定范围为-3%~+7%。
5.3.2各变电站10kV母线电压规定范围为0%一+7%,且高峰时尽可能取上限,低谷时尽可能取下限。
5.3.3用户电压允许波动范围,6~10kV用户为±7%,220V低压用户为-10%~+7%,35kV及以上用户为±10%。
5.3.4电压监测仪按上述规定范围设置整定值,凡在范围内的电压波动为合格,反之为不合格。
5.4无功功率“界面”的划分
5.4.1无功功率“界面”划分
根据电网无功电源、无功补偿设备的装设地点,为便于无功分层控制和管理,将无功功率划分为以下“界面”:
a).发电厂“界面”为发电厂的发电机出口侧。
b).变电站“界面”为变电站主变高压侧。
c).用户“界面”为我公司变电站主变中、低压侧。
5.4.2无功功率“界面”控制限值
a).发电厂“界面”由调度员根据发电厂提供的可调节无功能力及电网运行情况,根据负荷预测及开机方式下达无功出力曲线。B).变电站“界面”:0.95≤高峰力率≤1;0.9≤低谷力率≤0.98:0.95≤平段力率≤0.98。
5.4.3用户“界面”:0.9≤高峰力率≤1:0.85≤低谷力率≤0.95;0.9≤平段力率≤0.98;
5.4.4无功功率“界面”计量装置及要求
a).变电站“界面”和用户“界面”要完善无功计量装置,实现分峰、谷、平时段计量正、反向有功、无功电度。
b).计量PT及CT二次压降满足计量要求。
5.5电压合格率的统计
5.5.1所有电压监视点电压合格率的统计都采用电压监测仪
5.5.2电压合格率计算公式
a).月电压合格率(%)=〔1-〕×100%
b).综合电压合格率二∑(各点月电压合格率)/n
n:为电压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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