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用电点多、面广、线长,供电事故时常发生。再加上各供电所离县局距离远。为了有效确保农村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各供电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以防事故枪修急用。为加强备品、备件保管领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 各供电营业所根据本所安全生产
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 2、 所有的备品、备件都要建立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 备品、备件存放仓库应干燥、通风、保持清洁,备品、备件放置应对号入座,归类存放。 4、 备品、备件的领用要有手续,应有领导审批,领料人签名,即使事故枪修,也要在事后补办领料手续